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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净化车间的装修注意事项及要求

发布时间: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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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电子产品是以电能为工作基础的相关产品,电子产品在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经常受到周围环境的各种有害影响,如影响电子产品的工作性能、使用可靠性和寿命等。所以电子产品的生产需要符合其条件的环境设计。
电子净化车间装修之电子产品生产环境的设计要求
一、前言
1.电子产品工厂装修时物料净化用室与洁净室(区)之间应设置气闸室或传递窗。
2.按火灾危险性分类,甲、乙类的房间与相邻的生产区段或房间之间,或有防火分隔要求时,应设隔墙。
3.单向流和混合流洁净室(区)的噪声级(空态)不应大于65dB(A),非单向流洁净室(区)的噪声级(空态)不应大于60dB(A)。
二、洁净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在电子工厂的综合性厂房的一个防火分区内,洁净生产区域与一般生产区域之间应设置不燃烧体隔断设施。不燃烧体隔断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三、洁净室(区)内设置真空泵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子工厂装修对于传输易燃、自燃化学品或高浓度氧气的真空泵,应采用不燃泵油,并应配置氮气吹扫。氮气吹扫控制阀应与生产工艺设备操作系统联锁。
2.对传输含有可燃气体的真空泵,可燃气体浓度超过爆炸下限的20%时,应设尾气处理装置,在排入排气系统前应去除或稀释可燃气体组分。
3.使用油润滑的真空泵应设置除油装置,除油后尾气应排入排气系统。
四、洁净厂房的安全出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丙类生产的电子工业洁净厂房,在关键生产设备自带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以及回风气流中设有灵敏度严于0.01%obs/m的高灵敏度早期火灾报警探测系统后,安全疏散距离可按工艺需要确定,但不得大于规定的安全疏散距离的1.5倍。
2.工厂装修时要给每一生产层、每个防火区或每一洁净室的安全出口数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3.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并应设有明显的疏散标志;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安全疏散用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设观察玻璃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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